在法律中债权债务合同有效吗

2024-05-17

1. 在法律中债权债务合同有效吗

在法律中债权债务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2、承受的合同为双务合同;
3、原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合意;
4、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一、合同的转让有什么特征
合同转让的特征:
1.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化,而不是合同内容的变更。
2.合同转让涉及到第三方的法律关系。
首先,合同的转让要由作为转让方的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作为受让方的第三人达成合意;
其次,合同的转让还要由原合同当事人双方自由表达意志甚至达成合意;
最后,合同转让后,第三人作为受让方成为新的当事人,其与原合同当事人另一方之间也产生了合同权利义务关系。
二、债权债务补偿的财产范围是什么?
债权债务补偿的财产范围:
1、合同承担:所谓合同承担,是指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将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移交给第三方;
2、合同的效力是指原合同当事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当事人脱离合同关系;
3、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除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由合并企业承担。
三、已经注销的公司是否可以起诉
不可以。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后,意味着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的终止,主体资格灭失后,就无法再以原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也无法作为被告。如果还存在尚未解决的民事纠纷,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具体纠纷的类型,确定起诉的主体和被告。
涉及企业注销登记时,如何办理的注销登记,一般而言,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不能以该项企业作为被告进行诉讼。
但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得到法律保护,主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分析:
1、企业注销登记时经过清算的: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2、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登记: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中承诺偿债,债权人既可以对清算主体或承诺偿债人择一而诉,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另一种情况,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债权人起诉应提供以下证据: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相关证据;
2、债权人已履行给付义务或者其他约定义务而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银行汇款凭证、或者在场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把配偶另一方也列为共同被告;
4、有证据证明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可根据情况选择提供或者不提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在法律中债权债务合同有效吗

2. 在法律中债权债务合同有效吗

法律分析: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需满足以下条件:1、有有效的合同存在;2、承受的合同为双务合同;3、原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合意;4、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3. 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

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连带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
抗辩权随之移转。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点无论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适用。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此外,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应注意的是,由于债务承担的无因性,没有特别约定,第三人不能基地原因行为的事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只能基于所承担的债务本身所具有的抗辩事由向债权人行使抗辩权。
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随着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第三人。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保证债务不当然随主债务移转于第三人,除非保证人同意。
一、民法典中甲方债务由乙方承担协议有效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方债务由乙方承担属于债务承担,这种协议是有效的,只要债权人同意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二、债务承担协议能否改变管辖
首先,债务承担不同于债权转让,债务承担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移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行为。其次,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最后,若债务承担协议对管辖问题只字未提,则应视为当事人默认适用原协议管辖约定,若对管辖问题做出变更约定,不管该约定是否有效,从探究当事人企图订立新的管辖约定条款的本意来看,应当不再适用原协议约定。

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

4. 债权债务协议有哪些

(一)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达成的协议
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让其与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承担,这是第三人进行债务加入的一种方式。在此情况下,债务人和第三人达成的协议是否必须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而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呢?王利明教授认为“在一般的情况下,这种协议是对债权人是有利而无害的,可以将这种协议认为是为第三人利益的契约,债务人和第三人是当事人,而债权人是利益的第三人。
然而,即使将此种协议当作为第三人利益的契约对待,原则上也应当由债权人就第三人是否可以加入债的关系做出同意的表示。即债权人尽管会从这种合同中获益,但其是否愿意接受这种利益,应当由其做出接受的表示,因为在特殊的情况下,这种合同订立可能是对债权人是不利的。”同样,也有学者对此持否定观点,其认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协议无需经过债权人的同意而发生法律效果。如黄立先生亦认为“债权人因其(第三人)加入基本上只取得利益,因为原债务人并未自此债务关系上免责,而取得较高之保障。于加入人与原债务人间订立并存债务承担契约之情形,不需经债权人之同意。”对此,本文认为,协议无需通过债权人的同意而具有效力。因为民法在其立法时必须要进行利益衡量和价值判断,其在保护公平正义的同时,也不可忽视效率,两者都要兼顾,不可偏废一方。当两者进行冲突时,其必须要进行衡量。同理。其协议要通过债权人的同意而具有效力,固然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其损害了商品交换的效率价值,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协议
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协议让第三人加入原有债务来进行债务承担,其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实际上是在为债务人设定义务,这种义务在没有取得第三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其协议是无效的,但是,其如果该义务得到了第三人的同意,那么协议是有效的。
(三)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的转让债务的协议
债权人和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由第三人加入到债务的履行中,和债务人共同对其承担债务。然而,在此情况下,通常会涉及到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债务人对此协议不知情,其效力如何?二是债务人对此协议知情,其效力又如何?一般情况下,债务人知道债权人与第三人订立债务转让协议并且没有表示反对,其推知为债务人对此协议已经默认。此协议当然有效。但是,在债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这种协议是否有效?学者一般对其持肯定的观点。王利明教授认为其可以发生效力。他认为“在连带之债性质的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情况下,在第三人加入的情况下,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债的关系,所以,其仍然可以向债权人主动提出就债务进行清偿。”孙森焱教授认为“从利益衡量上来看,承担人与债权人之间订立并存债务承担(债务加入)契约时,对于债务人有利,自无须得其同意即可发生效力。”
(四)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共同协议
如果由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共同达成协议,其已表明各方不仅在债务人和第三人直接完成了转让债务的合意,而且该合意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这就可以一次性完成债务移转的程序,有利于解决移转中的纠纷。
不仅降低债务人的还款压力,也确保了债权人按时收到欠款。债权债务在履行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协议来约束,同时也要考虑当事双方的实际的经济能力,如果债务人没有还款能力,就会出现了无法偿还的情形出现。

5. 债权让与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债权让与合同有效的条件有: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债权的存在,是债权让与合同的根本前提; 2、被转让的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三种债权不得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让步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步须 通知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让与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6. 债权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债权合同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债权的请求力,是指 债权人 有依其债权请求 债务人 履行 债务 的效力; 2、债权的执行力,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通过执行程序强制实现其给付的效力; 3、债权的保持力; 4、依法实现效力。 《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四条,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7. 债务偿还协议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还款协议书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当中非常基础的一种。他签订之后,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在日后不遵守还款协议当中的规定的话,债权人完全可以携带还款协议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借款人进行还款。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债务偿还协议的法律效力

8. 债权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债权合同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债权的请求力,是指债权人有依其债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效力;2、债权的执行力,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通过执行程序强制实现其给付的效力;3、债权的保持力;4、依法实现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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