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中国人吗

2024-05-17

1. 日本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中国人吗

日本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中国人。注册的日本公司类型:1.、株式会社:股份公司,又称KK公司,是日本的一种常见公司,历史悠久,信誉良好,是日本常见的一种公司,占全部公司的80%;2、契约会:契约会,又称GK公司,是日本常见的第二种公司。GK公司具有KK公司的一些优势,可以让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将利润汇到海外母公司等等。3、相互会社:相互会社在日本的公司类型中是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在日本是一种非盈利性的法人实体,通常从事保险及相关业务的公司才会注册这种类型。4、办公室:如在日本设立办公室,办公室将被视为母公司在海外的延伸,母公司应对其办公室在日本进行交易所引起的所有责任和争议承担法律责任。

日本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中国人吗

2. 日本控股卖公司的方式

一、前言
日本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东京证券交易所的市场一部、市场二部、Mothers、JASDAQ(又细分为标准版及成长版)及东京专业市场版(Tokyo Pro Market)这五个上市板块。截至2021年3月19日,东京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总数为3764家[1],截至2021年2月26日,东京证券交易所五个上市板块的总市值约716兆日元[2]。
虽然近来东京证券交易所的平均股指屡创新高,但日本证券市场长期被诟病活力不足,在市值上远不及美国纽约交易所及纳斯达克,而交易量上也落后于美国以及中国的交易所[3]。但是,日本在汽车、机械制造、精密仪器、自动化、节能制造等诸多领域走在世界的前列,是外国投资者并购的潜在市场。
收购日本上市公司,多采用协议转让、公开要约收购、认购定向发行的新股等方式,或者对这些收购方式进行不同的组合。与非上市公司相比,收购上市公司面临更多的法律规制,实务操作更加复杂。本文将对日本上市公司的公开要约收购及认购定向发行新股这两种收购方式进行介绍。
二、上市公司的收购方法
1. 公开要约收购(TOB)
根据日本交易所集团作出的定义,公开要约收购(TOB)是指为收购提交有价证券报告书的公司的股份等,收购人以遵守公告收购价格及收购期间等保护投资者所需的各项要求为前提,在有价证券交易市场外从不特定多数的人收购该公司的股份等的行为[4]。
1)公开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以下称“金融法”)的规定,以下任意情形之一的股份取得行为,应采用公开要约收购方式取得股份。
① 通过场外交易购买股份,购买后与特别利害关系人合计持有目标公司超过5%的股份的,但连续61天内从10名以下股东购买股份的除外。该规则在日本收购实务中被称为“超5%规则”。
② 通过场外交易购买股份,购买后与特别利害关系人合计持有目标公司超过三分之一的股份的。该规则被称为“超三分之一规则”。
③ 通过场内时间外交易等(如通过ToSTNet[5]系统进行交易)非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股份,购买后与特别利害关系人合计持有目标公司超过三分之一的股份的。该规则被称为“ToSTNeT交易等规则”。
④ 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股份取得:a)在3个月内;b)通过购买股份(不论场内还是场外交易)或认购新股取得目标公司超过10%的股份;c)其中包含通过场外或场内时间外交易购买的合计超过5%的股份;d)取得股份后收购人与特别利害关系人合计持有目标公司超过三分之一的股份的。此时该3个月内进行的一系列取得股份的行为自始应采用公开要约收购方式,该规则被称为“急速收购规则”。急速收购规则旨在杜绝投资者通过不同收购方法的组合规避公开要约收购义务。

3. 在日本只有股份没有股权的股东还可以卖出股票吗?

在日本只有股份,没有股权的股东是可以卖出股票的。首先要弄明白,股票和股权是两码事。【摘要】
在日本只有股份没有股权的股东还可以卖出股票吗?【提问】
在日本只有股份,没有股权的股东是可以卖出股票的。首先要弄明白,股票和股权是两码事。【回答】
股份代表的是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份也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对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票是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是可以转让的。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回答】

在日本只有股份没有股权的股东还可以卖出股票吗?

4. 日本股份公司是经营者和出资者分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摘要】
日本股份公司是经营者和出资者分离吗【提问】
您好,百度咨询律师为您服务、【回答】
日本股份公司是经营者和出资者分离吗

想高冷的俗人
【提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回答】
日本的跟我国的是完全不同的【回答】